根据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成都市惠民殡葬政策实行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直补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通知》(成民发〔2024〕14号)
居民办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有关事项如下:
(一)一次性奖补范围。
1.成都户籍逝者骨灰采取节地葬方式安葬的;
2.成都户籍逝者骨灰采取生态葬方式安葬的。
(二)补贴项目及标准。
1.节地葬。骨灰采用塔葬、壁葬、一穴安放3个及以上骨灰等节地葬方式安葬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500元;
2.生态葬。骨灰采用花葬、树葬、草坪葬、海葬、不保留骨灰等生态葬方式安葬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000元。
鼓励公墓机构捐赠节地葬、生态葬墓位用于低保、特困人群及民政福利机构供养人员逝世安葬使用。
(三)审核及办理程序。
成都户籍居民逝者在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后(以安葬证明开具时间为准)6 个月内,逝者家属可向辖区民政局提出补贴申请,填写《辖区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审批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逝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
2.逝者死亡证明及火化证。
3.正规公墓机构开具的逝者节地葬或生态葬安葬证明、安葬合同、安葬发票及相关佐证资料;选择不保留骨灰方式的,需提交殡仪馆出具的《不要骨灰证明》及相关佐证资料。
4.逝者家属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
5.逝者家属银行卡复印件。
6.经办人与逝者关系印证资料。
申请资料经辖区民政局审核无误后,逝者一次性节地生态安葬奖补于次月底前拨付至逝者家属银行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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